辽宁新建电力中心医院医疗污水综合处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辽宁电力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辽宁电力中心医院项目核准的批复沈发改核字【2011】1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辽宁电力中心医院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建辽宁电力中心医院医疗污水综合处理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望湖路 。
2.2工程规模:
工程: 新建辽宁电力中心医院医疗污水综合处理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
2.5工期要求: 2012 年 9 月 18 日开工至 2012 年 10 月 15 日竣工,计划工期 28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报名其他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二、报名要求:投标单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自行在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网上报名确认单到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
4. 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