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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3-26 数据编号: 13572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辽宁抚顺县城市基础设施给水工程建设项目(给水部分第二标段A0+069.208-A0+780)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县城市基础设施给水工程建设项目(给水部分第二标段A0+069.208-A0+780)  (项目名称)已由  抚顺县招标办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抚顺县县城建设办公室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管道(A0+069.208-A0+780)安装、隧道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抚顺县石文镇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710.79米  
2.3合同估算价为  450  万元。
2.4招标范围:给水部分第二标段A0+069.208-A0+780  。
2.5工期要求:  2013  年  4  月  28  日开工至  2013  年  7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94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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