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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3-7-5 数据编号: 15572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重金属工业废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重金属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已由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以郴加备【2013】3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与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重金属工业废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2.3  建设规模和标准:建设一座处理规模3500m³/d的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管网。核心处理流程采用电化学工艺,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类标准,其中Pb、As、Cr、Zn等4个污染因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4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者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取得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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