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4-3-10 | 数据编号: 210816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资五产业园重金属废水处理厂工程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兴市成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兴市资五产业园重金属废水处理厂工程;
2.2 建设地点:资兴市资五产业园;
2.3 规 模:建设一座处理规模6000吨/天的含重金属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电化学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投资估算:3928.17万元。
2.4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工程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