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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4-30 数据编号: 22477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天津静海县刘官庄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监理[2014]0404(延1)
延期原因: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静海县刘官庄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城市【2013】1012号、津发改城市【2013】123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静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为 439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静海县刘官庄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日,采用A/A/O过滤工艺。主要包括细格栅旋流沉砂器及加碳间、污泥脱水机房、泥棚及污水源热泵房、加氯加药间、综合设备间、办公楼等。基础深度为-12.85米,最大跨度为9.5米,最大单体面积为1212.6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36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北华路以北,京沪铁路以西,团结渠以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静海县刘官庄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日。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从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4 工期要求:2014年06月15日 至 2015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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