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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流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代理机构招标

发布时间:2014-7-10 17:20: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审批【2014】5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2014】045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成都市岷江自来水厂
2.2 建设地点:双流县境内
2.3 项目规模:该项目共新建各类饮水安全工程94处,采用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联户小型供水方式。其中,管网延伸供水工程74处,联户小型供水工程20处。解决:双流县东升街办、西航港街办、中和街办、华阳街办4个街道办,大林、籍田、永兴镇、太平镇、兴隆镇等18个乡镇78个行政村1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9419.09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9419.09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预备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水利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07月15日09时3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岷江自来水厂
地 址:双流县西航港大道一段1933号成都岷江自来水厂
邮 编:610200
联 系 人:周向琦
电 话:85871048
传 真:8580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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