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 苏州市相城实验中学 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直饮水系统以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 欢迎符合第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 、询价采购编号: SZZJ2014-XC-X-006
2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169833 元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 、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
3 、生产企业须通过有效期内 ISO 质量体系认证。
4 、具有 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证明。
注:成交后拒绝 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内容:
1 、标的物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1 |
反渗透纯水机系统 |
直饮水主设备详见附件配置清单要求及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
套 |
1 |
2 |
不锈钢纯水箱 |
0.8T ,详见附件配置清单要求及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
台 |
1 |
3 |
紫外杀菌器 |
0.8T/H ,详见附件配置清单要求及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
台 |
1 |
4 |
输送泵 |
详见附件配置清单要求及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
台 |
1 |
5 |
饮水台 |
详见附件配置清单要求及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
台 |
8 |
6 |
过滤净化器基座 |
1.8m*1.2m |
式 |
1 |
7 |
减震脚垫 |
100mm |
个 |
4 |
8 |
¢ 32 卫生级 304 不锈钢管 |
Φ32 |
m |
12 |
9 |
¢ 32 304 不锈钢弯头 |
Φ32 |
个 |
4 |
10 |
¢ 32 304 不锈钢内丝 |
Φ32 |
个 |
4 |
11 |
¢ 32 304 不锈钢三通 |
Φ32 |
个 |
2 |
12 |
¢ 32 304 不锈钢直接 |
Φ32 |
个 |
4 |
13 |
¢ 32 304 不锈钢外丝 |
Φ32 |
个 |
4 |
14 |
304 不锈钢水龙头 |
304 不锈钢卫生级 |
个 |
16 |
15 |
304 不锈钢飞水嘴 |
304 不锈钢卫生级 |
个 |
16 |
16 |
304 不锈钢补芯 |
304 不锈钢卫生级 |
个 |
32 |
17 |
¢ 25 304 不锈钢管 |
Φ25 |
m |
21 |
18 |
¢ 25 304 不锈钢弯头 |
Φ25 |
个 |
6 |
19 |
¢ 25 304 不锈钢内丝 |
Φ25 |
个 |
4 |
20 |
¢ 25 304 不锈钢管三通 |
Φ25 |
个 |
32 |
21 |
¢ 25 304 不锈钢直接 |
Φ25 |
个 |
32 |
22 |
¢ 25 304 不锈钢外丝 |
Φ25 |
个 |
32 |
23 |
¢ 25 304 不锈钢管卡 |
Φ25 |
个 |
18 |
24 |
¢ 25 304 不锈钢球阀 |
Φ25 |
个 |
2 |
25 |
¢ 32 304 不锈钢球阀 |
Φ25 |
个 |
2 |
26 |
设备安装调试培训 |
设备安装调试培训 |
批 |
1 |
四、询价响应文件提交信息及评审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1 、提交截止时间: 2014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00 前 , 过 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 、提交地点:苏州市桃花坞大街 158 号桃花坞创意园 6B-212 。
(二)、评审信息:
1 、评审时 间: 2014 年 7 月 30 日上午 10:00 。
2 、评审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五、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 、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 、响应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产品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 、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要求,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配件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等 , 同时需提供设备的原厂彩页或经过生产厂家确认的技术参数表以证明参数符合性,否则将可能导致其询价响应文件被拒绝。若采购要求涉及品牌或品牌导向的,仅作参考。
4 、交货及验收:
( 1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2 )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 3 )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所有货物交货完毕,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部门对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成交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②验收时成交方须出具具有原厂质保的证明;
③验收标准: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④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 7 工作日内;
5 、售后服务:
( 1 )免费质保期: 免费质保期五年。滤芯必须每季度月初安排免费更换,以确保正常饮用安全。 ( 关于完成更换所必须提供的相关配件 , 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 2 )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 十 天 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 3 ) 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保证每月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在接采购人通知 1 小时做出响应, 2 小时内到达现场, 3 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在 2 天内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 4 ) 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6 、采购合同的签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天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及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 、非协议供货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认定,依据有关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六、响应报价要求:
1 、报价响应包括所投产品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检测检验费用、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如供应商响应成交,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成交金额 6 ‰的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 、响应时可以对全部标段报价 (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 ,也可以对某一标段进行报价,但所响应标段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七、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结束,经采购单位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 、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 、合格销售发票。
C 、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D 、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八、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 、响应文件的组成:
(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 2 )询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 4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承诺、售后服务等)。
( 5 )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或授权等 ( 若为代理商 ) 。
( 6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
( 7 )生产企业 ISO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证明 复印件。
( 8 )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 1 份 。
( 9 ) 提供原材料 304 不锈钢方管检测报告, 304 不锈钢钢板检测报告复印件盖公司红章。
( 10 ) 非苏州市注册的响应单位须在苏州有固定分支机构及服务人员 [ 含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和所属员工合法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的社保对账单据 ] )。
( 11 )《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 12 )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其他文件等
2 、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 1 )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壹份,并须装订成册;
( 2 )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 3 )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注: 不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或过时送达响应文件的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
(三) 响应文件 错误的修正原则
1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 、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八、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 、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 元整。
2 、保证金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 在 2014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00 前交纳并到达以下账户; 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3 、保证金缴纳信息下:
收款单位: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9060154800000721 。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
注:各响应单位请在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询件文件的编号及“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
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无息),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如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退款信息或者已备案的采购合同等)。
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3 )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5 )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 6 )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 7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项目的终止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十、评定成交的标准:
1 、采购人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 、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 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 2013 ) 3 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 ,将按照 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二、其他 说明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近期将在苏州《城市商报》上刊登的简要信息,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www.zfcg.suzhou.gov.cn )上发布采购公告,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此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十三、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 、 采购人
( 1 )名 称:苏州市相城实验中学
( 2 )地 址:春申湖西路 6 号
( 3 )联 系 人:张卫东
( 4 )联系方式: 65781557
2 、采购代理机构
( 1 )名 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 )地 址:苏州市桃花坞大街 158 号桃花坞创意园 6B-212
( 3 )联 系 人:沈鹰、徐杰
( 4 )联系方式: 62826523
3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0512-675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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