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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6-26 数据编号: 35389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龙山县梨园水厂(净水厂)改扩建工程自控设备系统及安装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梨园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投[2013]4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式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招[2015]74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龙山县城镇供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自控设备系统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
2.2.规模:本项目新建1.5万吨/日水处理构筑物一组,改造原有1.5万吨/日水处理构筑物,完工后设计处理能力达3万吨/日。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自控系统部分:泵房工艺、电气工程和电气自控部分等设备及安装,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质量验收规定的要求验收合格;
    2.6质保期: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有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时间在三周年及以上的分支机构(确保本项目在质保期内正常运营调试和及时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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