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6-26 | 数据编号: 353935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招标条件
吴忠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4】108号、吴发改发【2015】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吴忠市。
2.2建设规模:污泥处置系统(处理能力80t/b)及其太阳能污泥干化棚及相关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监理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2报名时需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经审核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招标人:宁夏中科国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雨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