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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6-30 数据编号: 35478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XCCN2015008(SZ)
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据新治污办[2015]7号文件精神,经新昌县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
1.2本工程为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铺设HDPE双壁波纹管、UPVC平壁排水管、球墨铸铁管等。成品塑料检查井,无动力生化组合池+人工湿地污水治理站、成品玻璃钢化粪池等建设,道路开挖及砼路面修复等。具体以施工图为准。成品塑料检查井、UPVC排水管、HDPE双壁波纹管及管件由甲方提供。
1.3工程造价:¥501.0951万元(不含管材费,其中含暂列金52.3万元)。
1.4施工总工期: 90  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投标方式: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率范围为8%~12%)。
1.7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根据县相关规定上级资金到位后,工程完成50%预验后,最高付至合同款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70%,工程经审计后付至审计造价的90%,审计造价10%的留作质量保证金,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待竣工验收一年后付清(无息)。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无息)。付款时承包方须开具税务发票给发包方入账。
1.8由于该农村生活污水纳管项目工程特殊性,工程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地考察,承包方必须具备农户政策处理能力,该项目施工过程涉及所有政策处理工作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包括终端设备安装所涉及的土地征用及青苗补偿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村道路、自来水管等一切设施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同时自行解决矛盾纠纷。如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