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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市农村污水规划及设计招标方案公告(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5-9-1 10:57: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宜兴市农村污水规划及设计招标方案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宜兴市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规划部分约100万元。设计部分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设计(含初步设计),其范围和任务由招标人指定规划范围内的部分农村(不超过50%),并且招标人不承诺本次规划的工程项目全部由中标设计单位实施。其中: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为不超过参照国家收费标准的40%,计费基数为相关批复的投资总额;设计(含初步设计)中泵站设计为不超过参照2002国家收费标准的60%,管网和其他设计为不超过参照2002国家收费标准的50%,计费基数都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核)总价。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规划部分100万元。设计部分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设计(含初步设计),其中: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以投标比率报价,最高限价为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的40%,计费基数为相关批复的投资总额;设计(含初步设计)以投标比率报价,泵站设计最高限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出的设计费基准的60%,管网及其他设计最高限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出的设计费基准的50%,计费基数均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核)总价。

  2.5服务期:规划部分: 2015年10月30日前提交规划文本讨论稿;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并通过专家评审。设计部分:按业主单位要求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的规划深度和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会

  2.7招标范围:规划范围:宜兴市全市域2016~2020年农村污水规划;

  设计范围:由招标人指定本规划范围内部分农村(不超过50%)污水的项目建议书、可研的编制和设计(含初步设计),并且招标人不承诺本次规划的工程项目全部由中标单位实施。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咨询丙级(服务范围必须包含项目建议书和可研编制)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咨询丙级(服务范围必须包含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和可研编制)及以上资质。

  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需要报名,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公告附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开标时收取。

  4.2网上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投标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9月 25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 ①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①投标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2015年6月至2015年8月的社保证明(如宜兴企业则需提供宜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个人“社保五险缴费证明”;宜兴市市外企业需提供当地经办机构的2015年6月至2015年8月的体现个人清单形式的社保缴费证明。宜兴市内和市外企业若不能提供的,则应由当地经办机构提供缴费证明并盖法人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⑦投标保证金票据。

  6、其它

  6.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2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6.4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7、发布公告的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9月 1日至2015年9月8日,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8、评标办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岳东路1号

  邮 编: 214200

  联系 人:赵娜

  电 话: 80321961-8634

  传 真: 80321971

  招 标 人: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宜兴市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岳东路5号

  联系 人: 陈亚强

  电 话: 8071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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