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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县天子湖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15-10-13 16:35: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本澄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请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中参加开标会人员及携带资料要求统一修改为“本项目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单位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其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注册建造师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有效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出席,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商银行九楼)开标室。如无法出示以上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中10.2.1投标人概况(1)投标人简介中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社保缴费凭证无需提供。
三、评标办法前附表财务状况评审标准修改为“年份要求:2014年。附:提供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附审计报告)”。
四、招标文件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说明第11条修改为“本工程造价编制人员为造价员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页上应加盖市政专业专用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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