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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注册证书及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省外企业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上所列人员); 2012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处理规模为 60m3 /d 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渗滤液处理项目,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表 2 或表 3 排放标准,且已经在国内通过竣工验收。以上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水质监测报告)。 3.3 企业业绩要求: 2012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处理规模为 60m3 /d 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渗滤液处理项目,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表 2 或表 3 排放标准,且已经在国内通过竣工验收。以上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水质监测报告)。 3.4 财务要求:提交 2012 年至 2014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6 其他要求:应为《云南省城镇污水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设备和材料目录》中的防渗工程企业或施工企业;(《云南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设备材料目录》在云南省住建厅网站查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9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至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即确保投标保证金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 17:00 前已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确认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回执,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注明所参加项目的招标公告编号和标段(例如:项目招标公告编号为 “GG-2015 -130” 则在 “ 摘要、用途栏和备注栏 ” 填写 2015130, 项目如分标段填写 2015130 X 标段 “X” 为标段名称)。四、相关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4 日 17: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报名条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除提交本公告第三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3.2 条、第 3.3 条、第 3.4 条所需材料的原件(清晰可辨)外,还需提交以下规定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 三合一 ” 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满足第 3.6 条规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 年 01 月 06 日 上午 08:30 至 09:00 时止;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发布时间: 2015 年 12 月 08 日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 鲁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地 址: 鲁甸县城世纪大道 地 址: 昆明市护国路 69 号护国大厦 7 楼 AC 座、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昭苑小区 30 栋 2 单元 401 室联系人: 马再勇 杨家员 联系人: 陈梦菊 谢 宇电 话: 13638809029 13887090418 电 话: 0871-63113028 传 真: 0871-63131079 2015 年 12 月 0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