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640STC20851
招标编码:CBL_20160714_25151742
开标时间:2016-08-04
所属行业: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代理: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16]10号批准建设,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项目名称: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污水处理装置
2、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工程招标范围包括:
2.1工艺包及初步设计、详细设计、非标设备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土建条件图(不含土建设计)。
2.2供货范围:界区范围内包括工艺所有非标设备及通用设备、设备内件及填料、安装材料(管道及阀门、管件、附属爬梯、护栏、检修平台等)、PLC(不含电气控制、现场仪表)。
2.3安装工程:界区范围内设备(含非标、通用)、管道及阀门、电气仪表、线缆、PLC、填料、内件等污水系统设备设施及附属爬梯、护栏、检修平台等安装、防腐、保温及耗材(不含土建施工)。
2.4其它服务:提供控制编程、测试、人员培训、调试(含调试菌种和辅料)、报请政府环保部门验收(含验收、检测费所有费用)、售后服务等。
2.5设计深度应执行《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HSG 052-2003)、《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8)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11)。
2.6设备设计及制造、安装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验收标准。
4、要求工期:
4.1 设计周期:工艺包及初步设计:20天(日历日);
详细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后45天(日历日)内完成。
4.2 设备供货周期:设备制造采购周期为3个月,现场安装2个月。
5、质保期:通过政府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或年销售收入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以2015年审计报告为准)。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及经济实力。
3、具有近三年(2013年5月1日至开标日)承包3个以上成功运营类似污水处理项目经验,并提供用户出具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同行业信誉好,业绩优良,能提优质、符合标书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最新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盖公章),于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每天9:00-16:0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若需邮寄招标文件,另加邮寄费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单上请注明“20851标书款”。
(3)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8月4日上午9:00
10、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唐山宾馆1号楼7层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联 系 人:张艳霞
电 话:13810821768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联系人: 阎冬、齐枫
电话: 010-62688240,010-62688385
传真: 010-62688250
邮件: yandc@sinoste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