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16]-06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中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社字【2015】21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大安市中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安市中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2项目编号:JLTXY-[2016]-0612
2.3建设内容:土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 期: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10月17日;
2.5工程建设地点为大安市中医院。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
3.3 针对本项目设备制造厂家开具的《唯一项目委托代理授权书》
3.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3.6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7 月 20 日至 2016 年 7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企业法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唯一项目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8 月 11 日9时 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安市中医院
联 系 人:毕晓明 电 话:0436-52238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0431-81331333 13578687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