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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项目编号: 20160807-GC01-G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梅发改字 [20 16 ] 50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 0% ,招标人为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 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 ( 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 。勘察 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勘察、测量、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 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 1 个标段。

2.2 工程勘察设计地点 为:梅河口市辉发河下游,现有污水处理厂东北侧。

2.3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和设计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 省设计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2015]50 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9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 513 室 ( 梅河口市滨河南街 612 号 )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 5 )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 1 000 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6 年 8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 610 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3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缴纳。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4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435-4371007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 3355 号

联系人: 张慧

电话: 1364445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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