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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蒙山县城给水工程管线新建项目(I标)建筑及安装工程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6-8-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蒙山县城给水工程管线新建项目(I标)建筑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XPDMSG201600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74-628620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蒙山县城给水工程管线新建项目(I标)建筑及安装工程

原公告地址:蒙山县滨江北路(一桥头往望江楼方向100米)

三、更正事项、内容:

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1和第15页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4投标保证金的3.4.1条: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序列内容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

开户名称:广西蒙山县水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蒙山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4236 1201 0103 2077 16

投标人必须在转账单备注栏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投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如不按照以上注明,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8月31 日下午5点整前交到指定账户,并到广西蒙山县水务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公司转账原件、报名回执、收款单位保证金收据核查。(2016年8月31日下午5点整前经查实投标保证金没有到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25日。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6年8月31日下午5点整前交到广西蒙山县水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下午5点整前经查实投标保证金没有到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需出示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及到户收据原件。

招标人:广西蒙山县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30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蒙山县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蒙山镇五福桥路南一巷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主任 0774-628588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蒙山滨江北路(一桥头往望江楼方向100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龙小姐 0774-628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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