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福建玉环县龙溪镇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龙翔路、浦港路)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玉环县龙溪镇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龙翔路、浦港路),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玉发改审[2016]122号文件),招标人为玉环县龙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县财政拨款及镇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确定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玉环县龙溪镇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龙翔路、浦港路),位于玉环县龙溪镇龙翔路西起S226省道,东至沿海高速复线;浦港路污水管北起龙翔路南至1号泵站。主要内容:龙溪路及浦港路污水管道敷设,具体为F型钢筋砼D600顶管约1304米,PE100级1.0Mpa,DN300约1234米,DN400约101米;其他大开挖施工,管材采用塑钢缠绕管,不锈钢卡箍连接,环刚度≥10KN/m2,DN300约439米,DN400约870米,DN600约35米等工程。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0395991元。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龙翔路、浦港路)

  2.4工期要求:不超过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yhjyzx.com)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等资料。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28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事先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2,87130773)办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县龙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0576-89921053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位萍 电 话:0576-87217575

  招标监管机构: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办人:

  联系电话:0576-87238533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