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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供水设施维护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现对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供水设施维护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广州市开发区

  2.2 服务投资额:约2000万元/年,项目服务期三年。

  2.3 资金来源: 区财政出资

  2.4 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供水设施维护工程(第二次)

  2.5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2113194

  2.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2090204/18664607565

  2.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2206

  2.8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

  <1> 招标类型:按市政公用工程服务类项目招标,在具体实施的每一宗服务(工程)时,以委托服务任务单及工程验收单确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按委托合同结算条款约定编制工程结算,并以中标的材料单价下浮率及经区财政局评审的工程结算价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2> 项目概述:对全区已建供水设施进行维护及管养,企业供水配套工程。

  <3> 本次招标主要对象:广州开发区发包人管辖范围内所有市政供水设施维护(包括供水系统管网管道(DN1400以下)、附件、附属构筑物、加压泵站、水处理设施等)、企业供水配套工程。

  <4> 维修养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维护、改造、更新发包人管辖范围内的管道、阀门、水泵等;对损毁的供水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企业供水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区内相关企业供水配套的工程。

  <5> 维修养护期限: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的要求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本项目属于日常管养维护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不予锁定。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 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A类)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自 2012年1月1日(含)至今独立承接过9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给排水设施维修养护业绩(养护业绩项目须是2012年1月1日(含)以后中标并已完工的市政给排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业绩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不含施工合同保修期的养护维修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及网址、管养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及业绩所属的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随时接受查询。

  3.7 在广州市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养护基地(包括办公场所、仓库),要求自有或租赁(自有需提供有关自有的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水冲车1辆、潜水泵3台、挖掘机1台、电焊机1台、巡查车2台、发电机75KW以上(包括75KW)1台等(自有机械设备需有发票或权属证明,租赁机械设备要求有租赁协议书及设备所有方的权属证明,一套机械设备只能租给一家投标单位,发票或权属证明必须清晰有效,设备的租赁有效期须覆盖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业主保留对养护基地及机械设备现场考察的权利。

  3.8 拟投入本服务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的技术职称,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拟投入本服务的管理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1名市政高级工程师(不含技术负责人)、1名给排水工程师、1名机械工程师、1名项目计划/合同/成本控制管理人员(工程师或者经济师)、1名专职安全员。

  3.9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3.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1 本服务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4 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5 资格审查方式:

  5.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资审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

  5.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6 、 招标公告的发布、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等资料。

  6.2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6.3 投标人在 2016 年10月8 日至 2016年10月12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窗口3 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

  6.3.1 投标报名手续

  (1)投标人应凭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内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 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式两份)。在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采用纸质文件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6年11月1日 9时00分,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日 9时30分,具体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

  7.2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1日 9时3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第 2 开标室。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8 、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8.2 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9 、 异议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113194

  地 址: 广州市开创大道2658号。

  10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11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供水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开创大道2658号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东区春晖三街14号二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020-82113194 电 话:020-82090204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IC卡号: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 、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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