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审批编号:吴兴财采确临【2016】772号)批准,现就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吴兴区农村生活污水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16】hz-014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技术参数 |
采购预算 |
1 |
吴兴区农村生活污水检测 |
至2018年12月31日 |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
31.86万元/年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次投标的授权代表近3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3、要求检验机构必须获得浙江省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证书,资质认定的监测项目覆盖应包含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个检测项目(需提供详细附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由投标单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http://www.zjzfcg.gov.cn)或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uxing.gov.cn)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七、投标质疑时间: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圆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 号: 19100301040016231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
注: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时中心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给出的名称填写,包括括号中的文字,项目编号必须输入在用途一栏里,未按要求填写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16】hz-014】作为工程名称汇出(确保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在用途一栏里),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4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14日下午14:00时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具体位置: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业务咨询: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13735105028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0572-2567837 传 真:0572-2350637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0572-228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