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州区第七人民医院易址新建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室外给水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州区第七人民医院室外给水工程。
2、项目地点:通州区刘桥镇刘桥社区21组。
3、项目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项目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且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
6、其他要求:中标人必须与当地供水部门衔接,施工材料需得到当地供水部门对的认可。
三、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估算价约9.0万元。
四、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等级: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建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五、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方式);
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
5、项目组组成人员表及资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6、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7、网上报名确认单。
上述材料复印件材料装订成册。
六、递交资审文件时间地点:
1、接受资审材料时间:2016年11月15日9时至11时,逾期不受。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七、本工程评标细则如下:价格单因素评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确定投标人方式:招标人在区公管办的监督下,按照本公告要求对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与投标。被邀请的单位不参与投标的,记不良记录一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第七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区刘桥镇刘桥社区21组地 址:通州区世纪大道财富中心903室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513-86581002电 话:0513-86546409
传 真:0513-传 真:0513-86520288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单位全称)
(投标人全称) 参与 (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绝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2.我单位不参与任何串标围标等违法活动。
3.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4、我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5.如中标,我单位将委派本公司所属的正式队伍进场施工。
6.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五大员及时到位,且全面负责工作。
7.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时进场,且投入正常的生产。
8.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并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
对违反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负法律责任。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