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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龙岗片区道路BT项目(四标段)污水管工程特制钢筋混凝土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邕宁区龙岗片区道路BT项目(四标段)污水管工程(非开挖)DN2800特制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材采购项目(GXTZ-ZB-2016第(00380)号)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博贝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邕宁区龙岗片区道路BT项目(四标段)污水管工程(非开挖)DN2800特制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龙岗片区道路BT项目(四标段)污水管工程(非开挖)DN2800特制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材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TZ-ZB-2016第(00380)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污水管工程(非开挖)DN2800特制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材,共约2881.5米,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40130737元

  六、资金来源:投资商BT融资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产生重大的合同纠纷。

  4、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无不良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350万元及以上。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管材样品试顶要求:

  由于本工程为地下顶管工程,风险性大,对本次采购的管材质量要求特别严格,加之工期紧迫,在中标后,中标人必须保证3日内正式提供合格的管材供货,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因此,对本次招标采购的管材,以试顶合格的技术标准,做为投标入围的首要决定性条件,试顶约定如下:

  (1)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成功后,需在投标截止时间的7日前,向采购人预交试顶费人民币15万元(每节2.5米长的管材试顶费为5万元,试顶费由采购人开具收款收据),同时投标人凭采购人开具的试顶费收款收据,在投标截止时间的5日前,将3节(非开挖)DN2800特制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材,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运至本工程施工现场适时试顶,否则,投标无效。

  (2)试顶流程:

  本次试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试顶由监督方、采购方、投标方共同现场见证监督,并对试顶结果签字确认(附试顶结果报告书)流程如下:

  1)采购人根据应标单位数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试顶时间,并在拟试顶日期前1天向监督方发出试顶监督《邀请函》,试顶前由监督方随机抽取试顶顺序;

  2)试顶时应标单位应派1人(现场出具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场见证。其他应标单位不得参与现场;

  3)试顶单位对每一条管材样品采用相同的试顶操作流程及操作要求。主要是液压油缸顶推速度(包含但不限于)的控制,本次试顶规定:当所有油缸顶面(10个)均匀接触半圆型顶铁后采用恒定的液压流量恒速顶推(2毫米/每分钟);

  4)试顶时观查员报告管材样品出现裂痕时液压油站即刻停卸推力,此时电脑记录所显示的推力数值即为该管材样品所承受的最大顶力;

  5)试顶结束后,监督单位、由采购人、试顶委托单位负责人、投标人四方方共同签署试顶结果报告书;

  6)本次试顶是否合格判断标准:3节管均不出现裂纹、烂管等评定为合格,有任一条管出现裂纹、烂管等均评定为不合格;

  7)本次试顶装置在试顶现场确认。

  (3)对试顶合格的,投标人凭试顶结果报告书,进入投标下一程序。

  (4)对试顶不合格的,不再进入投标的下一程序。

  (5)由于试顶已经发生相关检测费用,因此,不论试顶是否合格,均不予退还预交的15万元试顶费。

  (6)由于顶管的特殊要求,两个厂家的管材不能同时混用,因此,投标人提供的试顶管材样品,无论是否合格,在中标公告结束后,由投标人三日内自行清理出试顶施工现场,对逾期未处理的管材,采购人有权作为垃圾清理。

  (7)如试顶均不合格,则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9、本项目只接受独立直接生产管材的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5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发售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9号联发臻品1号楼31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报名(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7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本级营业厅

  银行帐号:4500 1594 1510 5071 6039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28日上午10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9号联发臻品1号楼31层)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9号联发臻品1号楼31层)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博贝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44层28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跃,18172066125

  2.建设单位: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龙岗大道与五象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方烨,18207715119

  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9号联发臻品1号楼31层

  项目联系人:庞为人 联系电话:0771-5590176

  4.监督部门: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 0771-479050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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