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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喀喇沁旗锦山污水处理厂(新建)、中水回用及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喀喇沁旗锦山污水处理厂(新建)、中水回用及管网工程已经由喀喇沁旗人民政府以喀建发[2016]20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赤峰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喀喇沁旗锦山污水处理厂(新建)、中水回用及管网工程。

  2、建设地点:喀喇沁旗锦山镇。

  3、工程概况:

  (1)新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2.0万m3/d。

  (2)中水回用厂及管网: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新建中水回用厂工程,规模2.0万m3/d;2)污水管网工程:管道管径为 DN1500,长约 3.35公里;

  全部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土建施工、水电工程施工以及配套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仪表和自控设备安装及自控系统软件设计和安装;2)工艺设备采购、电气设备、仪表及自控设备采购;3)工程单机调试、联合调试至试运行正常。污水处理核心工艺为A2O,后续加膜处理。

  (3)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4、招标内容: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采暖、设备安装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总承包。

  5、工程计划总投资:7883.20万元。

  6、计划工期:210日历天,2017年10月31日前竣工。

  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内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并且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相应资质,且近三年具有2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机电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并提供信誉良好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4、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须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两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并左侧固定方式装订牢固,经查验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方可获取。

  (1)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近三年2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商业信誉承诺书》。

  (2)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须在有效期内)。

  (3)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喀喇沁旗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喀喇沁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人员工资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术员)、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

  (6)拟投入本项目的以上所有施工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有效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

  注:①以上所列材料必须具备,缺任何一项均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过程中投标人除提交本公告要求的投标资料外,还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07日至2016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喀喇沁旗众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

  联系人:黄艳红

  电 话:13811616530

  单 位:喀喇沁旗检察院

  电 话:0476-3752450

  单 位:喀喇沁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 话:0476-3752592 0476-3752690

  单 位: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喀喇沁旗锦山大街142-2号(灵悦寺对过)

  联系人:建设工程股 电话: 0476-3752770

  招标代理机构:喀喇沁旗众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喇沁旗锦山镇弘坤乐园2-2-402室

  联系人:慕女士 电话:13190937455

  附件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承诺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若在招标项目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附件2:

  商业信誉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根据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活动的资质审查标准规定,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财务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在此日期前 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在此日期前 年内未发生过责任性质量事故,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和处罚,未发生过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任何不良纪录。

  投标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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