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威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威县环城河道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特许经营权(BOT)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威县环城河道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特许经营权(BOT)
项目编号:HBBHZC16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梅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威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河北威县东街88号
联系方式:杜宗峰 0319-61606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红梅 0311-83816208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河北威县环城河道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特许经营权(BOT)
文件编号:HBBHZC16055 交易编号:WXJY-2016CG-162
采购人名称:威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威县东街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杜宗峰 0319-616063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红梅 0311-83816208
建设地点:威县县城城区
招标内容:威县县城城区内琉璃河4km、洺水河4km、金水河南北段3.2km(以下简称金水河#1)、金水河东西段5.1km(以下简称金水河#2)以及金水河盲端部分的黑臭水体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建设期:6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要求的服务;
2、具有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时需提供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2015年)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不良记录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5、供应商需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
6、供应商应提供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规模在1.0万立方米/日(含)以上且包含工业废水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或运营性质)的同类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要求: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同类业绩、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3年-2015年审计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及发售方式(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1月 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世纪大街客运站南邻)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张红梅
联系方式:0311-83816208
传真电话:0311-8381620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要求的服务;2、具有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时需提供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2015年)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不良记录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5、供应商需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6、供应商应提供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规模在1.0万立方米/日(含)以上且包含工业废水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或运营性质)的同类业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要求: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ISO 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同类业绩、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3年-2015年审计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世纪大街客运站南邻)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