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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所需净水设备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商丘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所需净水设备询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商丘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所需净水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DZBCG-2016-1723

  三、采购内容:

  商丘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所需净水设备采购(详见询价文件)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日历天

  质量:合格

  四、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的生产商或其授权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2、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必须河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站点,能够及时响应维保服务(提供售后地点租房协议);

  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投标货物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质量监督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询价通知书获取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市归德路与南京路交叉口东北角宇鑫国际5#楼1单元2503室)

  六、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质量监督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售后地点租房协议;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

  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四、供应商具备的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均应加盖鲜章。

  (注: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应按照“六、领取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提供原件备查(除要求的复印件外)并准备复印件一份,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开标时企业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院或商丘市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日期为发布公告后有效期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0-31271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0-2295126 15537013951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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