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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PVC(M)给水管材、管件招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PVC(M)给水管材、管件招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PVC(M)给水管材、管件招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YDCG201604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徐

  项目联系电话:139595939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赵先生 0594-5026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徐 1395959395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和成天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生产厂家,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或是在中国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本次投标最多授权一位投标代表,如多次授权委托,则作无效标处理。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产品需符合CJ/T272-2008标准。提供省级(含)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证书,提供该检测报告或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疾控中心颁发的卫生检测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批件。5).投标人须承诺在此之前3年内在福建省范围内没有因质量、服务问题在各供水企业有不良记录(虚假承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全部保证金;虚假承诺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本文件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6)投标人必须提供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8)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1日 08:00至2017年01月0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直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无限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直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无限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 08: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希尔顿酒店对面(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7 )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友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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