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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李渡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氧化沟曝气系统技术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渡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氧化沟曝气系统技术改造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改委发2【2016】50号文批准建设,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拓源污水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新城区;

  2.2 项目规模:约291.94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电气部分、工艺部分、钢结构部分,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环保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能够对设备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2)具备合格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环保设备生产许可证。

  (3)自 2012 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备一项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安装或供货业绩1个(其中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环保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环保设备制造商应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唯一授权,若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投标企业文件按废标处理。

  (5)设备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人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的厂家授权证书及设备生产厂家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1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16号2栋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23-72370861

  传真:023-723751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渡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氧化沟曝气系统技术改造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改委发2【2016】50号文批准建设,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拓源污水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新城区;

  2.2 项目规模:约291.94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电气部分、工艺部分、钢结构部分,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环保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能够对设备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2)具备合格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环保设备生产许可证。

  (3)自 2012 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备一项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安装或供货业绩1个(其中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环保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环保设备制造商应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唯一授权,若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投标企业文件按废标处理。

  (5)设备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人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的厂家授权证书及设备生产厂家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1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16号2栋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23-72370861

  传真:023-7237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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