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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市朝阳北路、朝阳中路至金彭东路棕树林段雨污水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朝阳北路、朝阳中路至金彭东路棕树林段雨污水改扩建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彭发改立项【2016】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彭州市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彭发改立项【2016】6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61012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彭州市。

  2.2工程规模:在朝阳北路新建d400~d600污水管道434m,污水管深埋2.30-3.14m,在金彭东路北侧新建雨污水管道各一根,新铺污水管管径为d400~d600、总长1020m,新铺雨水管管径为d300-d1000、总长1035m,雨水管埋深1.80-2.78m,污水管埋深2.98-3.88m,均采用明挖施工;改扩建雨水沟断面以及现状雨水暗沟清掏修补,沿线道路破除及修复,现状管线及保护,绿化移栽及恢复。

  。

  2.3招标控制价:692.4754万元。

  2.4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施工。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施工 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招标控制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绿化工程除外)

  3.1.7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 □正在施工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至少一个四川省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只允许选择一个标段中标时,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pz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可以通过电子标书编制系统或电子标书查看工具软件打开。(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400-9618-998),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3日10时

  30分,地点: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网银支付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只能选择网上提交或现场光盘提交中的一种方式。已经网上递交的,以网上递交为准,现场不再接受光盘递交;以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只能选择现场光盘递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彭州市小南街6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牟先生

  电 话: 028-88504118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楼1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028-8762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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