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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红星片区供水加压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2016-12-23

  1、招标条件 雨花区红星片区供水加压泵站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 [2016]3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雨花区红星片区供水加压泵站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体校南面,中国建筑五局第五工程公司路桥公司以西,新建木莲路以北的地块。

  2.3 建设规模:供水规模为2.15万m3/d,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96亩,新建总建筑面积550.27㎡,其中配套生产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80.34㎡,生产用房面积269.93㎡,清水池有效容积2485m3。工程造价约1350万元。

  2.4 招标范围:雨花区红星片区供水加压泵站建设工程包括清水池及泵房(土石方工程、基础支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生产辅助用房(建筑工程、装饰工程、道路及停车位工程、绿化工程);阀门、闸门、水泵等工艺设备及电气设备、监控设备的采购及安装部分。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270日历日。

  2.7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 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3、投标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泵站或泵站配套工程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

  3.5.3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4 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 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集中资格审查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

  4.1资格审查方式:集中基本资格审查; 4.2 入围方式:集中基本资格审查,通过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4.3 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代表及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社会监委和行政监委监督。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按附表6(1)规定的评审计分标准进行评审,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

  6、投标保证金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5万元;

  6.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 月 27 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6.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6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7 项目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8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27 日每天9:00-12: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3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要求:

  (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近三年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包括姓名、岗位名称、身份证号,加盖单位公章)(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10)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或互联网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网页。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3)省外投标人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2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4所有证件资料的审核结果,最终以集中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8、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递交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 28 日14:00时整,(过时不予受理)。

  8.2 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投标报名资料内容一致的原件(详见招标公告第7.3条内容),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可根据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核对与报名资料复印件是否一致,如发现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原件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集中资格审查前出示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一栋502)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综合楼一栋502联 系 人:杜先生、曹女士 电话:0731—8147088转810 、18670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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