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安市农村饮水7.19水毁修复工程消毒设备、水表及配电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武安市发展改革局【2016】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安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市、县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武安市境内
2.2资金来源:省级补助、市、县级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本招标工程共分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二标段:武安市农村饮水7.19水毁修复工程水表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二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须具备《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须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品牌按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报名。2010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类似工程。
3.2本次招标不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一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2月 26 日至 2016年 12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0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报名要求的资料到邯郸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
5.1二标段的投标单位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同类工程业绩合同,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代理商除提供自己的证件外还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还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武安市水利局
地 址:武安市纸厂路南头水利大厦
联系人:张鹏 电话:0310-56630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联系人:柴秀月 电话:0310-3150500转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