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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剑川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程序仪表提升改造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 JCZFCG2016134

  本项目经剑川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为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目前资金已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本项目实施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剑川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程序仪表提升改造项目

  二、招标人: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预算金额:15万元 五、招标规模及招标内容:

  (1)对全厂的PLC(可编逻辑控制器)及以上位机按照CASS工艺(周期循环活性污泥法)进行二次程序编制工作;

  (2)更换超声波液位计(测量范围0-10米)6台;

  (3)更换涡街空气流量计(管径DN300)2台;

  (4)新购置彩色打印机一台(高分辨率,可打印A3、A4)

  六、供货期:20日历天

  七、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设备供货和安装服务经历,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具有良好信誉的工商户(询价项目在规定经营范围内);

  6)投标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厂家正规出厂、具有质量认证,合格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使用功能等都符合采购方的要求;

  7)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8) 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有参数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能达到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招标人有权退回所有货物,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究其损失。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还请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1)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的无须提供);

  6)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

  十、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于2016 年12月27日至2017 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剑川县金华镇剑阳街中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元,售后不退。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月9日下午14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

  十三、投标保证金: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招标竞标必须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标准为1500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现金(购买招标文件时一次交清)。

  十四、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采购人: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赵政

  电话:13508828989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剑阳大街中段

  联系人:段建国

  电话:0872-4752258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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