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3607221612160204 招标编号: 赣信建招字【2016】198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信丰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 招标工程项目 | 信丰县电力广场污水管网及垃圾中转站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信丰县县城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信发改字【2015】336号 | |
项目总投资 | 361.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361.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191.25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1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园林景观、排水、亮化工程、垃圾中转站工程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并附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参加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担任,且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开标之日前60天内办理或缴纳社保费用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师或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一、本工程不得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三、赣州市外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天内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四、列入第五批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五、开标时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六、该项目报名的建造师须与投标文件和开标到场时的建造师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八、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本级网站(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售后不退),未按规定缴纳者,拒收投标文件;九、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相关变动情况,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十、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十一、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张宇菁 | 联系电话 | 15579794859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