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 杏林污水处理厂 2016年新增中水回用系统 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杏林污水处理厂 2016年新增中水回用系统
二、招标项目编号: JXZSC2016-002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月 17日 10:00 前,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出示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图纸的缴交凭证,否则,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时间:厦门市文兴东路前埔污水处理厂内四楼生产设备部,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0592-5909184,时间:即日起至 2017年 1月 15日 16:00。本次招标购买标书的费用为每份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 2017年 1月 16日 前将投标疑问以书面形式传递招标人,投标传递的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联系电话: 0592-6286810 ,联系人: 陈女士 。
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 1)开标地点: 厦门市前埔南区文兴东路前埔污水处理厂内办公楼 。
( 2)开标时间: 2017年 1月 17日 15:30 。
七、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通过厦门水务集团网站( http://www.xiamenwate.com )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八、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经验并提供一份相应水中回用系统改造的合同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承担相应责任。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在评审时备查。投标人应按招标要求提交原件,未按时提交合法有效原件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不利的评审。
九、投标保证金及缴交帐户:
1、采用转帐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入的银行帐户资料为:
开户单位: 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莲前分理处 ;
帐号: 35101549001059001616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
2、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仟元整( 4000元) ,并将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首页内容。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必需为企业基本帐户。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B、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资格。
(2)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
(3)定标后,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不足部份合同签订后 3个工作日内补齐,合同执行完毕后 1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落标方凭招标人的收款收据及开具给招标人的收款收据收回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天 。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前埔南区文兴东路前埔污水处理厂内办公楼四楼,邮编: 361009;联系电话: 0592-5926152;联系人: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