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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山县长山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闽瑞晟漳招【2016】039号

  开标时间:2017-01-23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漳州市

  东山县长山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长山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C总承包)已由经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5】40号、东发改【2016】81号、东发改【2016】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经济开发区科技生物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处理以海产品加工废水为主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占地46158m2,处理规模:近期2万吨、中期4万吨(其中部分土建按两期4万吨建设)。污水处理工艺:格栅+预处理池+初沉池+水解酸化+中沉+AO+ARES光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纳米磁畴振滤),出水采用紫外线消毒处理,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污泥采用机械浓缩+高压弹性压榨处理,处理后的污泥含水量小于60%。本工程财政预算审核价为:139626490元(含暂列金700万元和进口监测仪表自控系统及自动化系统暂估价310万元,系统联动调试费用暂估价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县长山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C总承包)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池土建建(构)筑物等的施工及设备的采购、供货(含备品备件)、运输、保管、装卸、质量检验、安装、调试、性能测试、人员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污水处理工艺调试至符合验收标准);厂区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开标前三天公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出水水质达到设计及环保部门验收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处理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总承包贰级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并具有ARES生态能污水处理工艺(一种污水处理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8 1 01024.5,类号:CO2F 9/12)和售后服务能力(需提供ARES生态能污水处理工艺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企业(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如不满足要求,则该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主办单位季度信用得分为准。

  3.6.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项;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处理量不小于2万m2/d的污水处理厂土建承包建设工程业绩;或至少承担过一项处理量不小于2万m2/d的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或安装调试工程业绩;或至少承担过一项处理量不小于2万m2/d的半地下室或全地下室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业绩。(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时公示业绩内容。)

  3.7.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30日8时00分至2017年01月04日17时30分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工程量清单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一: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月20日下午16:00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0000.00元)。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2.2已按《福建省住房程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上午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月23日上午8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备用光盘及签到);

  7.4.开标地点: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8.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由中标人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邮编:363400

  联系电话:0596-6069120

  联系人:詹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ruicheng-018@163.com

  电话: 0596-2568567 ,传真: 0596-2568567;

  联系人:吴晓娟

  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号)

  监督部门:漳州市发改委、东山县发改局、东山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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