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都匀市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对都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供、排水工程施工(招标编号:华春贵招字(2015)黔南-035-14SG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自筹。
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处理规模为900吨/日,分两期建设。本期工程配置2台3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带SNCR的“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吸收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设备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a。预留二期扩建1条300t/d焚烧线和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的场地。
3、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投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5)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30 日至2017年 1月 6 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都匀市剑江中路64号乡下妹餐馆五楼(都匀市移动总公司对面) 电话:0854-8810555 联系人:金玉,项目经理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同时准备以上资料的复印机并加盖公章一份交代理机构。
报名时间:2016年 12 月 30 日至2017年 1月 6 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都匀市剑江中路64号乡下妹餐馆五楼(都匀市移动总公司对面)
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7、现场踏勘: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8、标前答疑:不组织集中标前答疑。
9、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17年 1 月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都匀市剑江中路64号乡下妹餐馆五楼(都匀市移动总公司对面)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 1 月 19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都匀市剑江中路64号乡下妹餐馆五楼(都匀市移动总公司对面)
12、本项目对未中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匀市首创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帆 联 系 人:金玉
电 话:13518511710 电 话:881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