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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安市城区污水支管工程(京都美景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闽泉宏宁〔2016〕招第011号

  开标时间:2017-01-23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宁德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泉宏宁〔2016〕招第0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城区污水支管工程(京都美景段)工程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函〔2016〕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中途提升泵站1座(采用一体化预制泵站),DN200压力管道60米,重力流管道264米,施工采用围堰施工。预算投资14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安市城区污水支管工程(京都美景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1905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

  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执行。

  (2)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

  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 月10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1

  月14日下午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a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务必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2017 年 1 月 14 日17:30分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3日内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福安市城区污水支管工程(京都美景段)工程”(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 月 23 日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交易编号为投标人购买标书的唯一凭证,请务必谨记,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交易编号材料),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城北福新路中段,邮编:355000

  电话:13599843331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45号301室

  联 系 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0593-688878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福安市城区污水支管工程(京都美景段)工程”)

  开户银行: 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

  开户名称: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 9060528010010000343606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联系电话: 0593-2130366 。

  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安市住建局招标办;

  地点: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电话: 0593-638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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