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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相城区水利局关于相城区污水规划修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水利局的委托就其相城区污水规划修编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6-XC-G-052号

  二、招标内容:相城区污水规划修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1.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合格投标单位特定要求:

  (1)投标单位要求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单位需提供满足项目服务期限要求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投标单位符合上述“2.合格投标单位特定要求”的资质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投标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经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递交报名资料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月20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2月21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2月21日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2月21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7年1月23日11: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或E-mail至szcjzb@163.com。

  3.项目时间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4.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 215002

  电 话: 0512-65238816 传 真: 0512-65238892

  联 系 人:朱晓芹 路丽丽 电子信箱: szcjzb@163.com

  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区水利局

  联系人:黄晨开 联系电话:0512-85182557

  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7年1月20日

  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75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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