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 贵 招字 [2017] 第 02 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贵溪市塘湾镇人民政府 |
招标工程项目 |
贵溪市塘湾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二期)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贵溪市塘湾镇区须溪河下游、北外环路北侧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贵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贵发改字【2014】154号 | |
项目总投资 |
约137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约1000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已落实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1年12月31日开工至2016年12月31日竣工)完成过类似工程合同价款700万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业绩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已备案,开标现场可查询(业绩备案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前,起始时间以网站查询填表时间为准)】,以上业绩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五种材料中的任意二种及以上,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旧版资质证书无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五大员 |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如果是旧版岗位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内)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2)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外省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工程项目采用纸质公开招标,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需递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 | |||
投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 |
申请期限 |
21天 | |
申请时间 |
2017年1月19日--2017年2月8日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13507010554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