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2808320150289
招标备案号:1228201602400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滨海施工[2017]01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南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污水泵站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滨发改投资发[2013]12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47092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南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污水泵站工程,投资约1470.92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南起步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南起步区污水泵站红号变电站及外线工程,10kV红号箱式变电站2座及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箱站及环网箱箱站、基础和围栏,智能控制柜2台;外部线路路由工程及绿化、破路协调和赔补。本次项目投资额约900万元。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2017年04月16日 至 2017年05月1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单独配置;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1 月 22 日 至 2017 年 1 月 26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2月03日至2017年02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杭天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福地商务园7号楼1门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刘娜电话:65810088
传 真:6581008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周鑫电话:65576106
传 真:25865511
日期:2017 年 1 月 22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滨海新区审批局配套服务平台受理负责人:侯建龙、王春杏
电话:02265305229、02266897995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营口道7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