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广西来宾市桂中水城江北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河道下穿来合铁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桂中水城江北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河道下穿来合铁路工程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来发改投资【2009】1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来宾市桂中水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来宾市桂中水城江北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河道下穿来合铁路工程   项目编号:DS08G2-20160651   建设地点:来宾市。   建设规模:来宾市桂中水城江北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河道下穿来合铁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麒麟渠、市政渠、维林渠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584.50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定额工期 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来宾市桂中水城江北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河道下穿来合铁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麒麟渠、市政渠、维林渠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工程项目分为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index.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4.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服务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4.3招标文件开始发布时间2017年1月22 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2月 16 日10 时 0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投标文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以财政审核为准 ) 合同总价20% 。   进度款支付方式: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财政审定的支付85%,未经财政审定的,支付至发包人审定的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财政或审计等有关部门审定并下达结算通知书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   8.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本项目承包合同前)以转账或电汇方式向招标人足额提交中标合同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和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   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来宾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10.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0772--4238721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宾市桂中水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荣和路6号 地 址:来宾市滨江园三区十六栋B1-188号   联 系 人: 胡工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0772-4838015 电 话:0772-4298765   传 真: 0772-4838015 传 真:0772-4298765   2017 年 1月 22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