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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凤凰县城乡给排水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凤凰县城乡给排水工程 PPP 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项目授权主体为凤凰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凤凰县城乡给排水工程 PPP 项目

  2、 基本情况:

  2.1拟建地点:位于凤凰 县城区,阿拉营、吉信、三江等十多个乡镇, 凤凰县麻冲乡等 4 个乡域、舒家塘村等 8 个传 统村落、长潭岗景区等 5 个重要景区及雄龙村 等 10 个重点村落。

  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98672 万元,包含 10 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和凤凰县城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10 个乡镇的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城区第二水厂和凤凰县城区供水管网工程,麻冲乡等 4 个乡域、舒家塘村等 8 个传统村落、长潭岗景区等 5 个重要景区及雄龙村等 10 个重点村落给排水工程。

  2.3 合作期限和运作模式: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27年;本项目采用O&M+BOT模式,存量资产采用O&M方式,新建资产采用BOT。具体如下:

  ① 县政府授权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指定凤凰县夯实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

  ② 凤凰县夯实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除资本金外,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筹集。政府不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③ 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维护,合作期满后,将项目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④ 凤凰县自来水公司委托给项目公司运营管理。政府支付委托运营费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租赁使用凤凰县自来水公司部分管网资产并向凤凰县自来水公司支付租赁费。委托运营费拟作为管网资产租赁费的对价。对价具体金额在PPP合同中约定。

  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凤凰县城乡给排水工程 PPP 项目 的社会资本方招标,在合作期限内,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本项目总投资 98672.00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0072.00 万元,政府方出资 4510.80 万元,占比 15%,中标社会资本出资 25561.20 万元,占比 85%,其余资金 68600.00 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将项目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履行合同义务。

  4、 收益回报方式: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其经营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供水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当经营收入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方合理回报时,在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下,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补贴资金列入县政府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并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形成人大决议。。

  二、社会资本(申请人,下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

  (1)申请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

  (2) 申请人2015年度净资产或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资产额应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3)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或联合体任一单位)近五年累计具有投资或建设或经营 5 万吨以上供水或污水处理PPP(包括BOT、TOT)项目的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体现规模,则还需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上规模为准);近五年累计申请人具有投资、建设或运营供水管网或污水管网不少于30公里的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体现规模,则还需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上规模为准)。申请人或其在同一系统内存在全资或控股关系的公司业绩可以共享,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文件。

  (5)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最近 3 个年度(2013、2014、2015 年度)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无不良记录;

  (6)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融资能力,提供银行授信文件不低于6亿元;申请人近三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以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数据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7)隶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除外)。

  (8)资格申请人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及相关复印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应当是一方为融资、运营单位,一方为施工单位,一方为设计单位;在联合体中承担项目投融资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均应当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第1、5项的资格要求;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义务;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 24 日至2017年 2 月 26 日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2 月 2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4、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五、资格预审评审及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审查。

  2、 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书。未收到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3、 若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家的,在调整资格预审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社会资本还是不足3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

  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CA数字证书购买:

  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资格审查前 2个工作日前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CA数字证书(购买前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门户网站右侧CA办理指南,并按相应要求进行购买前的信息注册),以便评审过程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询标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或更正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民俗园政务服务综合大楼六楼

  联系人:龙文斌

  电 话:13707436358

  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系人:左天勇、刘丹、宋传生

  电 话:0731-84169657

  传 真:0731-8416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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