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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白银城市综合发展项目刘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场地连接与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0722-162FE1128WWH

  1.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甘肃白银城市综合发展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刘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场地连接与完善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合同号:WW-C03)。

  2.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白银刘川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工程范围及规模:

  拟建3.5万m3/d污水处理厂内构(建)筑物,包括进水井、粗、细格栅及提升泵房、曝气沉砂池、初沉池、G-BAF池、回流、贮泥、接触消毒池、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房、加氯间及氯库、鼓风机、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变配电室、综合办公楼及附属用房。深度处理构(建)筑物,包括混凝水池、快滤池、混凝加药间、蓄水池、调节池。

  拟建3.5万m3/d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大门围墙、道路绿化、厂区工艺管线、厂区给排水管线、厂区热力管沟及管道敷设、厂区动力照明、厂区管道交叉处理费用。

  上述工程的施工期为450日

  3.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2015年,不时更新)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3月1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查阅并购买招标文件。

  5.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相关主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ISO9001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财务状况:(1)投标人须提交过去3年(2014 -2016或2013-2015)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2014 -2016或2013-2015)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2)根据过去3年里(2014 -2016或2013-2015),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1.6亿元;(3)投标人的财务资源(如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来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必须能够满足:1)人民币160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以及2)实施本合同和其他在建项目所需的总现金流要求。

  经验要求:(1)在过去5年里(2012年-2016年),作为承包商、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至少承建了2个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400万。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或总体上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所要求的其它特征;(2)对于上述合同或上述2.4.2(1)规定期限里投标人实施其它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一些关键工程:日处理能力3.5万吨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投标人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验收合格。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职业资质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资格证书签发日期计算);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近五年(2012-2016)至少承担过1项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具备8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资格证书签发日期计算);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近五年(2012-2016)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3)为本项目配备的给排水专业工程师须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岗位经验。;(4)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岗位经验

  设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1500.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电汇及现金。招标文件可采用快递的方式寄送,须另付人民币100元快递费。(银行信息: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 银行账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3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60万元整。

  9.任何对招标过程或授予合同的疑问或者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给业主,其电子信箱为2653854918@qq.com。投标人也可以把向业主提出疑问或者投诉的函电抄送给国际金融机构,其电子信箱为lanwang@adb.org。在业主没有迅速做出答复或如果投标人投诉业主时,投标人也可以直接写信给这些国际金融机构。

  10.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联系人:杨怀(项目经理)、王晨旭(项目经理)

  电子邮件:cfeitc@126.com

  电话:010 64234101, 13311011008

  传真:010 6420440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17年1月24日

  注:本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网上报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汇至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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