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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豫宾路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豫宾路综合管廊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资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豫宾路综合管廊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豫宾路

  2.3 建筑规模:道路南起现状北站公路,道路终点止于北一路,管廊全长约2901米。管廊纳入的管线包括DN500供热管道、DN300给水管道、DN300绿化给水管道、通信线路、电力线路、DN400污水管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2.4 工程投资额:30179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范围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设计测量及其他相关服务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个标段。

  3.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建设厅出具的进疆备案册。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公章。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523号秦基大厦D座1606室。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4日19时(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最低要求为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且报名资质已在进疆备案登记册中备案。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外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其高级工程师职称须在进疆备案登记册中备案。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新秀 联系电话:18999973668

  8.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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