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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市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购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7-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阳泉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阳泉市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购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阳泉市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购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YQCQZC2017-001

  项目预算:120000.00元(2 套,单价60000)

  采购内容:采购需求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

数量

(台/套)

1

CDC-WSD-1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尺寸1.5×0.8×1.25m,沉淀池、消毒池尺寸1×0.8×1.25m(大概尺寸)

2

1.1

每台设备重要元器件

提篮格栅

5mm

1

1.2

鼓风机

Q=5m3/hH=1.0m

2

1.3

填料系统及支架

¢150

1.2m3

1.4

穿孔曝气管

Φ50

1套

1.5

污泥回流泵

25WQ1-10-0.55

2

1.6

过滤器提升泵

Q=1m3/hH=25m

2

1.7

过滤器

Q=0.2-0.5m3/h,自动反洗

1

1.8

消毒设备

5g/h

1

1.9

控制柜

配套

1

1.10

液位计

1

1.11

管道及阀门

配套

1

1.12

电线电缆

配套

1

合计

  询价通知书发布信息

  1、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0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对外办公时间)。

  2、询价通知书的领取地点:阳泉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502室,南外环街571号)。

  3、询价通知书售价:免费

  四、询价通知书接受信息

  1、接收询价通知书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上午9:00时

  2、询价时间:2017年2月13日上午9:30时

  3、接收询价通知书及询价地点:阳泉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区财政局五楼评标室)

  4、对领取询价文件及参加询价供应商的要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相关资质等以上证件的副本原件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5、采购中心对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以接受询价通知书时间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志红联系电话:0353-3300611

  采购中心联系人:管春蕾联系电话:0353-3039522

  第二部分:供应商需知

  1、本项目采用资质后审原则,资质审查以询价小组审查结果为准。询价时投标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的所有内容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资格证明文件:一正两副

  资格证明文件包含: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原件、复印件,国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资质原件、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财务状况:投标供应商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询价时间为上半

  年的提供上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均可,询价时间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备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年度报表或审计报告。

  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供应商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

  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

  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供应商任意一次交纳了税收的凭证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单独密封提交,装订成册(序号3原件只需密封,无需

  装订,审查完后退还供应商)。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件正面应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询价期间,询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必须在场,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3、一次性报价。供应商填列的单价和总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包括设备费、运费、税费、利润、安装调试费及货物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4、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5、供应商必须提供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表及响应设备的技术偏离表。

  6、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两副

  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递交响应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报价表;

  ※(2)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表及响应设备的技术偏离表;

  ※(3)询价供应商认为适宜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注: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的真实、准确,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按上述顺序装订为一册,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装订形式。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是密封完好的,密封件正面应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按照询价通知书时间准时参加,迟到者按自动放弃本次询价。

  8、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或资格文件字迹模糊视为无效投标。

  9、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询价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成交供应商到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财政局采购办、采集机构备案。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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