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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9年化学药剂(盐酸)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9年化学药剂(盐酸)采购(项目编号:BJPS-2017-JT-NCB-SC-0013),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总资产495亿元,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之一,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北京排水集团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在做好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特许经营外,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等。

  北京排水集团现采购膜化学清洗和制造二氧化氯消毒用化学药剂盐酸。2017-2019年度盐酸(主要成分HCl)预计采购数量约5800吨,2017年度预计采购18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优良的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制度;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具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8)生产厂商、代理商和经销商均可;

  (9)投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10) 代理商和经销商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11) 代理商和经销商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12) 代理商和经销商具有生产厂家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内容至少包括生产厂家生产产品名称、产品标准、供应量、合作期限、双方责任和任务等。

  (13) 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500吨(含)以上盐酸销售业绩;

  (14) 2014年1月1日至今,代理商和经销商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具有1500吨(含)以上盐酸销售业绩;

  (15) 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年产能不低于2319吨;

  (16) 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7) 生产厂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18) 运输单位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1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3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不收取现金,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将标书费和邮寄费(如需邮寄)转账(或电汇)至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4.3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持:

  4.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备注: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须加盖公章)。

  4.3.3 标书费汇款证明(须加盖公章)。

  4.4 邮购招标文件须知:彩色扫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所须资料、汇款证明和邮寄信息(地址、收件人、邮编、电话),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caigou@bdc.cn),并联系招标文件售卖人,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按预留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以快递方式发出。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遗失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10室)。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应单独提交,无需密封,在投标截止期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未完成“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5.3 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02室)

  邮编:100077

  联系人:陈女士、吴女士

  电话:010-67565038-208/283

  电子邮件:caigou@bdc.cn

  网址:http:www.bdc.cn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招标监督:段女士

  电话:010-88388815

  传真:010-88386666-6512

  电子邮件:jiwei@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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