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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宁安市东京城、渤海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SG0304G17001

  1.招标条件

  “宁安市东京城、渤海镇污水治理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09]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采用“PPP”模式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宁安市瀚科园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东京城、渤海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东京城东南部,东大沟与二道河交汇处以西270米,铁南路东700米处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近期1.0万㎥/d, 远期2.0万㎥/d,设计污水管网规模2.0万㎥/d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7计划工期:2017年3月 20 日至2018年 3月 31日,共374 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至少须具备1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其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建设主体签署的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备案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经劳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近半年(2016年8月-2017年1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提供个人编号及密码,现场查询)。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且在投标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到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等。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参加;

  3.9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登记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13日至2017年02月1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身份证和注册、岗位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需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员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造价员1人];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专业要求是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其中: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安全员需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8)拟派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9)业绩佐证材料;

  (10)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期间内);

  (1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2)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成功截图(截图必须体现报名时间和项目组人员姓名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13)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外省企业提供);

  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到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5楼)登记购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执行相关文件,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西南市街47号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安市瀚科园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安市宁安镇

  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 0451-5175681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号

  联系人:梁学文

  电 话: 0451-55632777-8816

  电子邮件:hljyukun@163.com

  日 期:2017年02月13日

  工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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