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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海县公共卫生中心污水处理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致: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公共卫生中心污水处理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GZB-NHCG2017006磋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8.0万元。

  五、采购内容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参数

污水处理系统

1套

日处理量不少于65立方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3月01日17:00,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3.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7年03月02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和电汇形式交至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03月03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03月03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一、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二、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02月23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世贸中心19楼

  联系人:叶蕾群

  联系电话:0574-65120156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3楼

  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磋商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帐 号:8114701013500025347

  户 名: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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