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2014—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云财采[2014]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蒙自市财政局的审批意见,我公司受蒙自市冷泉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参与本项目。为贯彻落实《云南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及云财发电【2016】4号,“政府集中采购所产品购(服务)时,需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二、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预算金额:¥970000.00元(玖拾柒万元整)
2.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00%
2.3项目地址:蒙自市冷泉镇
2.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3服务质量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4磋商范围: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 磋商范围 |
FZHHZB2017001 | 蒙自市冷泉镇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给水、污水、雨水项目 | 具体为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 |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磋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3.3、省外供应商还须提供《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信息登记证》;
3.4、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93号)文件要求,凡在红河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
3.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3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红河州办事处(蒙自市吉庆路6号公司二楼办公室)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或者竣工验收备案书)、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备查)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07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红河州办事处(蒙自市吉庆路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蒙自市冷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蒙自市冷泉镇
联系人:张勇强
联系电话:13887366896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吉庆路6号
联系人:黄俊杰
电 话:0873-3033368
传 真:0873-888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