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 |
招标人名称 |
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地址 |
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区 |
建设规模 |
处理规模为1.5万m3/d,污水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范围:完成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各专业施工图设计,配合建设单位报建、承担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工作 |
本项目设计费约为140.00万元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环境工程甲级] |
主持设计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级(单项专业工程设计不涉及工程结构专业的注册结构师可不填) |
[注册建筑师一级]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的业绩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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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主持设计人 |
设计主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设计主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项专业工程设计不涉及工程结构专业的注册结构师可不填) |
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一、本项目开标采用纸质版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密封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环境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副本); 3、设计人员须提供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师证; 4、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5、外埠进赣投标单位需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赣投标单项备案通知手续材料。6、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7、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联系人 |
周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18279217826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2月2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机构 |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山南新区 |
地 址 |
18279217826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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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周女士 |
电 话 |
13970277096 |
电 话 |
18279217826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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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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