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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蠡湖大道(金石路-环太湖高速)快速化改造污水迁改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蠡湖大道(金城西路-环太湖高速)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蠡湖大道(金城西路-环太湖高速)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 锡发改许基础[2016]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排水有限公司;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蠡湖大道(金城西路-环太湖高速)

工程规模: DN500-球墨铸铁管 828m、DN600-球墨铸铁管 190m、D530*10-钢管 46m、ф2200蝶阀井 2座;d1000直线顶管965m、d800直线顶管1294m、实壁PE-DN600 294m、d1000曲线顶管208m;大开挖施工d1000-1335m、d800-2967m、d600-1537m、d500-649m、d400-450m、φ6500沉井工作井9座、φ4500沉井接收井8座、6000*3800工作井8座、4000*3800接收井9座、φ15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21座(含5座骑马井)、φ125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59座、φ1000钢筋混凝土检查井88座、3500*2000消能井2座、φ3000骑马井1座、钢板桩支护219285m;更换潜水排污泵(300m3/h)3台、废除现有污水管道计5157m、以及施工期间的临泵调水等。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6350 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市政工程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 2013 至 2015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企业近6年(2011年2月至2017年2月)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管径D1000mm及以上的曲线顶管工程;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均以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库为准),以上缺任意一项为此项不合格 ,具必须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能体现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曲线顶管管径。

3.1.4信誉要求: /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4日 14:30 时至 2017年03月01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3月1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168号 地 址: 江苏省无锡惠山区堰新路333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杜慧 联 系 人: 邹澄嘉、张琳
电 话: 0510-85726872 电 话: 0510-85168862
传 真: 传 真: 0510-8516886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25397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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